设备租赁服务协议
最后更新日期:2026年7月4日
本协议由大连赵凯无人机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出租方")与承租方(以下简称"您")就设备租赁服务达成。下单租赁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。
一、租赁规则
- 起租与期限:3天起租,最长可租90天。租期从取机当日开始计算,至约定归还日24:00前归还
- 续租:租期到期前可联系客服续租,价格按对应阶梯档位计算。如设备已被他人预约则无法续租
- 提前归还:已付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阶梯档位重新计算,多退少补
- 逾期归还:超出约定期限未归还且未续租的,按日租金的1.5倍收取逾期费
二、押金规则
提供三种押金方式,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:
- 全额押金:按设备押金标准全额支付,设备归还并检查无误后,押金全额退还(1-3个工作日到账)
- 芝麻免押:芝麻信用分≥650可免押金,需授权支付宝信用评估(即将开通)
- 部分押金+证件:支付50%押金 + 身份证拍照留存,还机后押金退还,身份证照片7个工作日内永久删除
三、设备使用规范
- 无人机飞行:必须遵守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,在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后飞行。飞行高度不得超过120米,必须在视距内飞行,禁止在禁飞区、机场净空区、军事管理区等区域飞行
- 设备保管:租赁期间您对设备负有妥善保管义务,避免进水、跌落、重压、高温暴晒等
- 禁拆禁修:不得自行拆卸、改装、修理设备。如有故障请立即联系客服
- 禁止转租:不得将设备转租、转借给第三方使用
四、损坏与赔偿
- 正常使用痕迹:轻微划痕、正常磨损不收取费用
- 人为损坏:因使用不当、跌落、进水等造成的损坏,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;无法修复的按设备当前市场价值的80%赔偿
- 丢失:设备丢失按设备当前市场价值的100%赔偿
- 第三方责任:如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,由您先行赔付,再自行向第三方追偿
- 非人为故障:租赁期间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,免费更换同款设备或全额退款
五、取还与配送
- 自提: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07号中央大道购物广场B1层A区100号,营业时间9:00-18:00
- 配送:支持顺丰半日达、达达/闪送/美团跑腿,物流费用由承租方自理
- 归还:可到店归还或邮寄归还(邮寄费用自理),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归还时间
六、退款政策
- 未取机取消:全额退款
- 已取机退货: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,剩余租金退还
- 押金退还:设备归还检查无误后,1-3个工作日原路退还
七、免责声明
- 因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政策法规变化等)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
- 因您违反飞行法规导致的法律责任(罚款、设备扣押等),由您自行承担
- 设备使用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,由您自行承担
八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九、联系我们
- 微信:422646
- 电话:13898434567
- 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07号中央大道购物广场B1层A区100号